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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9 11:04  |  武汉文明网

武汉文明网:【武汉以我为荣】洪山区“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正式启动


4月15日,洪山区“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正式签约启动。该协作机制主要围绕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督等问题,将行政监管与法律监督有效衔接,进一步提升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启动仪式在区水务和湖泊局执法码头举行,区副总河湖长、副区长牛正可和区检察院检察长匡正出席会议并讲话。区检察院、区水务和湖泊局相关负责人及区河湖长制办公室内设机构负责人,各街(乡)河湖长制工作分管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就《关于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实施方案》进行联合会签,对“河湖长+检察长”协作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办案协作、联合督办、河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等五大机制作详细解读,并进一步强调各街乡在河湖生态保护中的工作职责,同时听取检察机关对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建议。

据介绍,“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将针对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定期开展联合专项行动、联合巡查活动,打击破坏河湖生态环境和资源行为,同时将设立“河湖长+检察长”工作联络室及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协调解决河湖长制推行中的重大事项。

就如何开展好协作工作,匡正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思想共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监督与协作中凝聚思想共识,共同担起守护美好生态环境的政治责任。要依法履职尽责,提高监督质效。区检察院将与区河湖长制办公室一起,紧扣区委中心工作,共同打造涉水生态环境保护社会治理共同体,努力构建洪山区河湖生态保护新模式。要深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坚持“全面参与、依法监督、协同联动、多赢共赢”的原则,优先利用磋商、检察建议、听证等方式,争取将河湖环境资源保护问题解决在诉前程序,做到协作有“力”,配合有“度”,监督有“效”。

牛正可强调,要深刻认识“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重要意义。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相关部署要求,通过协作机制,持续优化水生态环境,高质量推动我区河湖长制工作“有名”又“有实”。要加快推进“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落地见效。各级河湖长、督查长、职能部门要全力支持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加强信息共享和交流,及时向区检察院提供河湖环境方面违法行为线索,并提供专业技术协助。要不断完善“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区检察院和区河湖长制办公室紧密联络,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定期通报案件信息及办理情况,深入开展业务交流,切实将各项举措落实落细。要以“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为抓手,推动河湖生态领域公益保护再上新台阶。各职能部门、各街道要以建立“河湖长+检察长”机制为契机,借助司法力量,统筹兼顾打好打赢河湖保卫战,早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目标。

会上,区水务和湖泊局还向区检察院移交了破坏水环境问题案件线索。会议结束后,双方登上执法船,开展了首次联合巡查。



(转载自武汉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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