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大道(珞狮南路-民族大道)、两湖隧道 (南湖段)工程占用湖泊批前公示
按照《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关于占用湖泊审批的要求,现将南湖大道(珞狮南路-民族大道)、两湖隧道(南湖段)工程占用南湖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湖大道(珞狮南路-民族大道)、两湖隧道(南湖段)工程
二、项目建设地点:南湖
三、项目申请单位: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四、项目涉湖概况:南湖大道(珞狮南路-民族大道)、两湖隧道(南湖段)工程,在南湖蓝线内,需永久和临时占用湖泊水域。
五、项目申报资料:南湖大道(珞狮南路-民族大道)、两湖隧道(南湖段)工程的立项、选址、环评等相关文件资料。
六、拟审批内容:经审查,拟同意南湖大道(珞狮南路-民族大道)工程,永久占用南湖蓝线面积16155平方米,临时占用南湖蓝线面积约23719平方米,两湖隧道(南湖段)工程,永久占用南湖蓝线面积6129平方米,临时占用南湖蓝线面积约107674平方米,工程计划至2022年5月完工,临时占湖的设施,申请人于工程完工前清除完成。
七、公示日期:2021年1月1日-2021年1月10日(10天)
八、公示反映方式:在公示期间,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审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的,可书面向武汉市水务局反映。
传真电话:027-65770121 (传真请注明“占湖公示”字样)
联系地址:信件寄往“武汉市江岸区汉口沿江大道211号武汉市水务局收” (请注明“占湖公示”字样),邮编:430000
为便于核实,反映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我局将予以保密。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