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水务局关于梁子湖张桥湖、斧头湖中间湖、斧头湖枯竹海退垸(田、渔)还湖项目验收意见的公示
2018年以来,我市按照《湖北省五大湖泊退垸(田、渔)还湖实施方案》(鄂新农组办发〔2017〕1号)要求,重点对梁子湖张桥湖、斧头湖中间湖、斧头湖枯竹海共24677.67亩圩垸实施了退垸(田、渔)还湖。截至2020年底,梁子湖张桥湖、斧头湖中间湖、斧头湖枯竹海等湖泊退垸(田、渔)还湖项目全部完成。根据《省五大湖泊退垸(田、渔)还湖项目验收办法(试行)》有关要求,2021年9月1日,我市组成验收组,对梁子湖张桥湖、斧头湖中间湖、斧头湖枯竹海退垸(田、渔)还湖项目进行了验收,经报请市政府同意,现将验收意见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3日- 月19日(7天)。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映。
联系人:黄迎春,联系电话:027-82835192
附件:
武汉市江夏区张桥湖、中间湖、枯竹海退垸还湖项目市级验收意见.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