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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17 17:04  | 

市水务局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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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市水务局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包括局本级及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是:武汉市水务局、武汉市湖泊管理局、武汉市水务防汛信息中心、武汉市水务规费征收管理处、武汉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办公室、武汉市排水泵站管理处、武汉市汤逊湖泵站管理处、武汉市大军山泵站管理处、武汉市水务科学研究院九个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4年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407.97万元,比2013年预算增加82.68万元,增长25%,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30万元,比2013年预算增加15.34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属专业性较强的市直部门,有目的、有针对性地组织专业技术及管理人员出国境考察、交流十分必要,有利于学习和借鉴世界先进的治水理念、管理经验以及水务工程技术手段,有利于不断加强与世界各地在水务领域技术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有利于推进我市水务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水务工作的可持续发展。近年来,我局十分重视并慎重组团或派员出国(境)学习、考察。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0.43万元,比2013年预算增加70.43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28万元,比2013年预算增加28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直属的武汉市湖泊管理局是新成立的单位,负责全市的湖泊管理及水务执法。由于车辆不足及老化严重,已严重影响到日常执法管理工作。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2.43万元,比2013年预算增加42.4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14年我局工作任务更为繁重。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文件精神及市领导关于“3-5年农田水利上新台阶”的指示精神,我局将加大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力度。防汛、抗旱、排渍、湖泊、水库、水资源、水土保持、农田水利等执法管理要求更高,同时,车辆老化严重,车辆运行费用大幅增加;二是2014年预算新增武汉市水务规费征收管理处、武汉市水务科学研究院二个单位。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27.54万元,比2013年预算减少3.0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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