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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20 13:03  | 

武汉市水务局2015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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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水务局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武汉市水务局是武汉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有关水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市水务行业依法行政工作;参与起草水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水行政许可。
    2、负责拟订全市水务发展中长期规划,编制水务区域综合规划、专业规划,指导各区水务规划编制工作。
    3、负责提出全市水务建设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权限,负责组织实施水务建设年度计划。
    4、负责全市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保护。制订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江河湖库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监测江河湖库及饮水区水量、水质;核定水域的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负责地下水开发利用;组织水资源论证;负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生态保护工作;负责全市水文工作。
    5、负责防汛抗旱工作。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指挥、协调、监督全市防汛抢险、排渍排涝和抗旱工作;组织协调水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指导、监督水务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6、负责全市水务工程建设的统一管理和综合协调;负责全市水务行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组织实施全市水务行业的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全市水务统计、审计工作。
    7、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水务设施、水域岸线的管理工作。主管全市河(渠)道、水库、湖泊、分蓄洪区水务工作;负责组织全市江河湖库的保护治理和利用;负责全市河道堤防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河道采砂管理;组织、指导滨江滨湖水环境建设和管理工作。
    8、负责全市供水行业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考核全市供水行业规划及年度计划执行、服务指标和供水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供水行业特许经营;负责消防水门专用基金的管理和使用;负责提出供水水价调整意见。
    9、负责全市排水管理和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行业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考核排水、污水处理规划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设施的运行、维修养护情况;负责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行业特许经营工作;负责排水水质监测管理工作;负责污水处理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工作;负责提出污水处理价格调整意见。
    10、负责全市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组织、协调节水灌溉、排涝设施和抗旱水源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考核农田水利计划的执行情况。
    11、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工作。负责有关重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组织实施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
    12、负责组织、指导水行政执法及水政监察工作,协调部门间和跨区的水事纠纷,负责查处重大水事违法案件。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13、负责堤防维护费、水资源费等各项规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协调水利建设基金的征收。
    14、负责全市水务行业的科技、教育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组织重大水务行业科技研究和技术推广;负责水务信息化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武汉市水务局由机关及下属11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7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水务局总编制人数705人,其中:行政编制75人,事业编制63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60人)。在职实有人数629人,其中:行政编制70人,事业编制559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49人)。
离退休人员404人,其中:离休10人,退休394人。
二、收支预算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180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859.32万元,其他收入5701.87万元,上年结转240.21万元。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1801.4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科学技术支出4461.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29.08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538.2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37.91万元;农林水支出14099.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5.16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工资福利支出3951.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930.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015.6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11.04万元;其他支出792.14万元。
三、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16099.53万元,比2014年预算增加511.19万元,增长3%,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8132.88万元,比2014年预算增加798.10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一是在职人员工资正常晋级后,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二是根据新修订的《预算法》要求,为实现预决算对接,将专项公用经费、专项物业管理费、办公用房租金由项目支出调整至基本支出中编制。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3951.7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2、商品服务支出1418.3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交通费、邮电费、差旅费、一般会议费、工会经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762.8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费、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在职和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等
(二)项目支出7966.65万元,比2014年预算减少286.91万元,下降3%,主要原因是:东西湖岁修、武汉水利专网运行维护及汉阳南岸咀亮化等项目,2015年不再列入本预算。其中:
1水务政务管理工作项目683.0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后勤保障、行政审批、物业管理、临时聘用人员工资、防汛排渍等专项业务支出
2、水务信息系统维护项目198.92万元。主要用于电子政务、异地会商系统、水资源、排水、泵站等应用系统设备维护、线路租赁、机房维修、软件维护费等。
    3、湖泊管理及水政执法项目
717.55万元。主要用于水政监察、河道堤防巡查执法、湖泊管理、排水执法监管、排水设施监管及城市排水水系监测、污水处理厂运营监管等。
     4、城市排水泵站运行项目
3997.45万元。主要用于城市排水泵站排渍电费、设备维修与养护及日常运行维护管理。      
5、江滩管理项目1155.42万元。主要用于江滩管理业务支出,包括水电费、绿化维护费、环卫费、保安费等。
      6、城郊排涝泵站运行项目278.55万元。主要用于汤逊湖泵站和大军山泵站设备维修与养护及日常运行维护管理 。
     7、节水管理项目
429.27万元。主要用于节水技术改造、节水日常管理支出及节水科技馆运行维护等
    8、水务工程建设管理项目101.21万元。主要用于水务工程建设管理、质量监督检测、安全监督管理等。
9、公益研究项目405.25万元,主要用于灌溉水利用系数研究及湖泊普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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