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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04 09:03  | 

武汉市水务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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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水务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武汉市水务局是武汉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有关水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市水务行业依法行政工作;参与起草水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水行政许可。
    2、负责拟订全市水务发展中长期规划,编制水务区域综合规划、专业规划,指导各区水务规划编制工作。
    3、负责提出全市水务建设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权限,负责组织实施水务建设年度计划。
    4、负责全市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保护。制订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江河湖库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监测江河湖库及饮水区水量、水质;核定水域的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负责地下水开发利用;组织水资源论证;负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生态保护工作;负责全市水文工作。
    5、负责防汛抗旱工作。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指挥、协调、监督全市防汛抢险、排渍排涝和抗旱工作;组织协调水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指导、监督水务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6、负责全市水务工程建设的统一管理和综合协调;负责全市水务行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组织实施全市水务行业的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全市水务统计、审计工作。
    7、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水务设施、水域岸线的管理工作。主管全市河(渠)道、水库、湖泊、分蓄洪区水务工作;负责组织全市江河湖库的保护治理和利用;负责全市河道堤防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河道采砂管理;组织、指导滨江滨湖水环境建设和管理工作。
    8、负责全市供水行业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考核全市供水行业规划及年度计划执行、服务指标和供水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供水行业特许经营;负责消防水门专用基金的管理和使用;负责提出供水水价调整意见。
    9、负责全市排水管理和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行业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考核排水、污水处理规划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设施的运行、维修养护情况;负责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行业特许经营工作;负责排水水质监测管理工作;负责污水处理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工作;负责提出污水处理价格调整意见。
    10、负责全市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组织、协调节水灌溉、排涝设施和抗旱水源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考核农田水利计划的执行情况。
    11、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工作。负责有关重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组织实施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
    12、负责组织、指导水行政执法及水政监察工作,协调部门间和跨区的水事纠纷,负责查处重大水事违法案件。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13、负责堤防维护费、水资源费等各项规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协调水利建设基金的征收。
    14、负责全市水务行业的科技、教育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组织重大水务行业科技研究和技术推广;负责水务信息化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水务局由机关及下属11家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机关1户,事业单位11户(含原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户)。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水务局总编制人数705人,其中:行政编制75人,事业编制63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60人)。在职实有人数629人,其中:行政编制70人,事业编制559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49人)。
离退休人员404人,其中:离休10人,退休394人。
二、收支预算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74206.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167.75万元,事业收入469.15万元,其他收入3515.96万元,上年结转3053.79万元。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4206.65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949.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00.46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    583.1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37.91万元;农林水支出68180.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546.49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工资福利支出4736.6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359.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862.70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17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0888.39万元;其他支出187.13万元。
三、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数70221.54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54122.01万元,增长336%,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10400.20 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2367.32 万元,增长29.11 %,主要原因:一是按照新的《预算法》和预算编制要求,2016年基本支出预算严格按照规定编制,主要是结构性调整;二是政策性增资;三是增人增资。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4736.6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2.商品服务支出1839.9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交通费、邮电费、差旅费、一般会议费、工会经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823.5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费、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在职和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等
    (二)项目支出59821.34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51854.69万元,增长651%,主要原因是:将原属于部门预算执行的财政专项资金,按照预算与决算口径一致的政策规定,2016年全部编入预算。其中:
    1.部门项目15091.03万元。主要安排为:
(1)水务政务管理项目500.2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后勤保障、行政审批、物业管理、临时聘用人员工资、防汛排渍等专项业务支出
(2)水务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项目361.88万元。主要用于电子政务、异地会商系统、水资源、排水、泵站等应用系统设备维护、线路租赁、机房维修、软件维护费等。
   (3)水务规费征收业务管理项目70万元。主要用于规费征收业务管理支出。
   (4)水务执法专项经费项目671.63万元。主要用于湖泊、排水、供水、污水、堤防、采砂、水资源、水库、水保等执法监督巡查;取水许可监督检查;办理水务系统投诉、举报、咨询等。
   (5)湖泊保护管理工作项目364.55万元。主要用于全市166个湖泊管理,对全市湖泊的形态、生态等进行调查和动态监控,湖泊行政审批,湖泊及排水监测等 。
    (6)防汛物资管理项目115万元。主要用于防汛储备物质及防汛仓库的维护管理。
    (7)市管明渠箱涵维护项目280万元。主要用于市管明渠箱涵垃圾疏捞,岸坡维护,绿化维护管理、沿线监测系统建设及维护等。
   (8)泵站设施维护及改造项目3462.14万元。主要用于城市排水泵站排渍电费、设备维修与养护及日常运行维护管理。      
   (9)江滩运行维护管理项目7532.89万元。主要用于汉口、汉阳及武昌江滩管理业务支出,包括水电费、绿化维护费、环卫费、保安费等。
   (10)城郊排涝泵站运行维护管理项目754.63万元。主要用于汤逊湖泵站和大军山泵站设备维修与养护及日常运行维护管理。
   (11)节水管理项目
482.9万元。主要用于节水技术改造、节水日常管理支出及节水科技馆运行维护等
  (12)水务工程建设管理项目74.11万元。主要用于水务工程建设管理、质量监督检测、安全监督管理等。
   (13)公益研究项目421.06万元。主要用于武汉市主城区排水设施水力基础模型建设、全市湖泊普查等。
    2.公共项目44730.31万元。主要安排为:
(1) 水务执法码头工程项目600万元。主要用于河道采砂执法码头的建设
(2) 大东湖九峰渠连通工程项目4000万元。主要用于大东湖生态水网工程— 九峰连通渠新建工程
(3) 江滩防洪与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18000万元。主要用于汉口江滩(长江二桥—武汉关)功能与景观提升工程、汉阳江滩防洪与环境综合整治(杨泗港大桥上游端至白沙洲大桥上游端)、武昌市区堤鄂航码头至电厂闸口段岸坡改造及环境整治工程、环汉口绿道工程建设、武青堤(铁机路至武丰闸段)堤防江滩综合整治工程(武昌段)等
(4) 童家湖堤除险加固工程项目800万元。主要用于黄陂童家湖堤除险加固工程建设。
(5) 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目13639.81万元。主要用于汉阳六湖连通设施维护、东沙湖连通渠维护、东西湖围堤岁修、武钢工业港排水箱涵维护、湖泊维护管理、远城区堤防白蚁防治、港西泵站、许家村泵站运行维护、区管江滩堤防设施维护管养、城郊结合部泵站运行费补助、南岸嘴亮化设施维护、堤防整险及加固、排水设施维修改造等
(6) 水务规划、前期经费项目1310.5万元。主要用于水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远城区堤防岁修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小农水以奖代补前期费等
(7) 横渡长江文化园布展项目2680万元。主要用于长江文化园展品购置及布展 
(8) 防汛抗旱业务管理项目1220万元。主要用于防汛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通讯设备运维达标,水文气象信息收集整理等
(9)水资源管理和保护项目220万元。主要用于水资源公报水环境状况编制、重点水功能区水质及地下水常规监测、中心城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旬报等
(10)水土保持管理项目450万元。主要用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水土保持管理等 
(11) 水务应急项目 1810万元。主要用于汛期防汛排渍应急支出及汛后水毁修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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