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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7 14:10  | 

2016年度武汉市水务局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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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

武汉市水务局部门决算

 

 

 

 

 

 

 

 

 

 

 

2017年10月27日

 

 

  

 

第一部分  武汉市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水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武汉市水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

三、支出决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2016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水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武汉市水务局是武汉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有关水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市水务行业依法行政工作;参与起草水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水行政许可。
    2.负责拟订全市水务发展中长期规划,编制水务区域综合规划、专业规划,指导各区水务规划编制工作。
    3.负责提出全市水务建设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权限,负责组织实施水务建设年度计划。
    4.负责全市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保护。制订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江河湖库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监测江河湖库及饮水区水量、水质;核定水域的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负责地下水开发利用;组织水资源论证;负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生态保护工作;负责全市水文工作。

5.负责防汛抗旱工作。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指挥、协调、监督全市防汛抢险、排渍排涝和抗旱工作;组织协调水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指导、监督水务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6.负责全市水务工程建设的统一管理和综合协调;负责全市水务行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组织实施全市水务行业的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全市水务统计、审计工作。
    7.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水务设施、水域岸线的管理工作。主管全市河(渠)道、水库、湖泊、分蓄洪区水务工作;负责组织全市江河湖库的保护治理和利用;负责全市河道堤防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河道采砂管理;组织、指导滨江滨湖水环境建设和管理工作。
    8.负责全市供水行业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考核全市供水行业规划及年度计划执行、服务指标和供水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供水行业特许经营;负责消防水门专用基金的管理和使用;负责提出供水水价调整意见。
    9.负责全市排水管理和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行业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考核排水、污水处理规划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设施的运行、维修养护情况;负责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行业特许经营工作;负责排水水质监测管理工作;负责污水处理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工作;负责提出污水处理价格调整意见。
    10.负责全市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组织、协调节水灌溉、排涝设施和抗旱水源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考核农田水利计划的执行情况。
    11.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工作。负责有关重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组织实施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
    12.负责组织、指导水行政执法及水政监察工作,协调部门间和跨区的水事纠纷,负责查处重大水事违法案件。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13.负责堤防维护费、水资源费等各项规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协调水利建设基金的征收。
    14.负责全市水务行业的科技、教育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组织重大水务行业科技研究和技术推广;负责水务信息化建设。

二、部门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水务局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11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7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2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个。

纳入武汉市水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武汉市水务防汛信息中心

2.武汉市堤防维护费征收管理处

3.武汉市湖泊管理局

4.武汉市水务堤防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5.武汉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办公室

6.武汉市水务工程质量监督站

7.武汉市排水泵站管理处

8.武汉市汉口江滩管理办公室

9.武汉市汤逊湖泵站管理处

10.武汉市大军山泵站管理处

11.武汉市水务科学研究院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水务局总编制人数700人,其中:行政编制83人,事业编制617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60人)。在职实有人数586人,其中:行政66人,事业52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51人)。

离退休人员437人,其中:离休8人,退休429人。  

 

第二部分  武汉市水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武汉市水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收入总计91093万元,支出总计91093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3689万元,降低32.41%,主要原因是2015年中央下拨我市海绵城市建设资金50000万元通过我局拨付,致使收支增大。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收入合计862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567万元,占本年收入88.82%;事业收入9475万元,占本年收入10.99%;其他收入160万元,占本年收入0.19%。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28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14万元,占本年支出15.95%;项目支出69,645万元,占本年支出84.05%。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8513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4147万元,降低36%。主要原因是2015年中央下拨我市海绵城市建设资金50000万元通过我局拨付。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82907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决算为7668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3%。其中:基本支出12620万元,项目支出64061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江滩防洪及环境综合整治项目15596万元,主要成效:继续推进汉阳、青山、武昌、汉口等江滩防洪及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和景观提档升级,江滩公园面积进一步扩大;灾后水毁设施修复5466万元,主要成效:2016年汛期水毁设施得到及时修复,保证了2017年安全度汛;大东湖九峰渠连通工程4000万元,主要成效:推进了大东湖连通工程,改善了城市水环境;巡司河整治工程5000万元,主要成效:改善了城市环境;排水设施建设及维护项目11712万元,主要成效:配置了排水应急抢险车,加强了排水设施日常维护管理,保证了排水泵站的安全运行,提高了渍水应急处置能力;河道堤防维护管理项目7610万元,主要成效:全市河道堤防的维护管理进一步加强,确保了堤防安全度汛;江滩运行维护管理项目8412万元,主要成效:保证了两江四岸江滩绿化、保安、环境卫生、修缮等工作的正常开展,提升了城市景观,为市民提供了适宜的休闲场所; 水务信息化管理项目239万元,保证了水务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水土保持管理项目423万元,主要成效: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监测预报、宣传等工作进一步提升;水资源管理与保护项目1966万元,主要成效:完成了水资源公报编制、水环境状况编制、重点水功能区水质监测、水源地水质自动检测系统、节水管理行政执法及宣传等工作;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目74万元,主要成效:保证了水务工程质量安全和施工安全;防汛抗旱项目1259万元,主要成效:保证汛期正常运转和抗旱工作的开展;水行政执法建设及湖泊管理项目1565万元,主要成效:保证水务执法艇正常运行,加强了水务执法工作,没有发生水事案件,保证了水务110和市长热线的运转,湖泊管理进一步加强;东沙湖连通渠设施维护项目446万元,主要成效:保证了东湖和沙湖的水位调蓄,保证了楚河的正常运行;水务前期等项目716万元,主要成效:编制完成了水务发展“十三五”规划、水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武汉蓝网工程规划一期。

按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支出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7万元,支出决算为1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二)科学技术支出(类)。年度预算为364.00万元,支出决算为36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45%。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度预算为29001万元,支出决算为2900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度预算为583万元,支出决算为58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五)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度预算为6307万元,支出决算为436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69%,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度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资金用于2016年汛后水利设施水毁修复和灾后重建,项目落实和资金到位较晚。

(六)农林水支出(类)。年度预算为71891万元,支出决算为6761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4%。

(七)交通运输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9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2%。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度预算为745万元,支出决算为74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62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9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6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水务局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水务局本级及下属1个参公事业单位、7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392万元,支出决算为175万元,为预算的4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21万元,为预算的70%,比预算减少9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因公出国管理,减少了出国活动。

2016年武汉市水务局因公出国(境)团组3次,5人次,实际发生支出21万元。其中:住宿费8万元、旅费9万元、伙食补助费1万元、杂费3万元。主要用于出访内容国际交流与合作团组4个、5人次;包括:3人赴美国、加拿大就城市防洪应急管理和水利工程建设交流学习,学习借鉴美国、加拿大先进防洪管理理念、洪水监测预警调度模式以及涉水工程建设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1人赴澳大利亚、新西兰进行水环境治理技术交流,围绕水资源保护与水环境治理开展交流活动,学习借鉴澳大利亚、新西兰先进的水资源保护、水资源利用理念以及水环境修复新技术新工艺;1人赴韩国参加自来水处理政策研修,学习韩国的节水技术和管理。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50万元,完成预算的45%;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为预算的0%,比预算增加0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车辆增长。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9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万元,为预算的45%,比预算减少184万元,主要原因是:因2016年公务用车改革,车辆大幅减少。主要用于车辆维修及燃料,其中:燃料费45万元;维修费65万元;过桥过路费6万元;保险费34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万元,为预算的13%,比预算减少24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接待支出。主要用于外省市交流接待。

2016年武汉市水务局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4万元。主要用于廊坊、荆州、丹东、天津等兄弟城市来我市考察交流的接待工作38批次450人次(其中:陪同72人次)。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83万元,降低32%,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减少19万元,降低4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3万元,降低30%,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1万元,降低20%。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出国管理,减少因公出国活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车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的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八、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16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6年度预算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其中:项目支出57个,涉及资金56697万元。

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2016年度年初预算项目执行情况较好,预算申报时各项目实施内容符合城市发展需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项目承担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项目资金按项目单独核算实行“专款专用、专人管理”,项目现场指派专人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现场检查和监督,及时协调解决问题,保障了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资金的规范、安全运行;已完成项目均达到设定的指标、要求,全面提升了城市环境面貌,改善了城市防洪排渍能力、提高了水资源利用效率、各项水务管理工作平稳有效运行,为维护社会稳定、城市经济快速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绩效评价结果

我部门今年首次在部门决算中追加2016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结果。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布标,2016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自评结果为优良。

 (绩效评价报告附后)

十、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度武汉市水务局(汇总)(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1万元,比2015年增加172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是因我局办公楼陈旧,维修费用增加,物业管理和劳务费增长幅度也较大。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6年度武汉市水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7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81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82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武汉市水务局(汇总)共有车辆8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7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5辆,其他用车1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江滩管理的洒水车、工具车等;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45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7台(套)。

 

第四部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人力资源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用于政府以奖代补和黄鹤英才人才费用。

2.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社会公益研究(项),用于水务科学研究院研究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事业单位离退休(项),用于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费用。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事业单位医疗(项)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用于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人员的医疗补助。

5.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用于灾后水利设施建设。

6.农林水(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水利工程建设(项)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水利前期工作(项)水土保持(项)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防汛(项)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项),用于水务工程项目建设、水利设施运行管理、水资源管理等。

7.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款),用于长江河道采砂的管理。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提租补贴(项)购房补贴(项),用于行政和事业单位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武汉市水务局2016年部门预算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7年市直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武财绩〔2017〕272号),依照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和省财政厅《湖北省省级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实施暂行办法》的规定和要求,我局对2016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现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武汉市水务局是武汉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本市水资源;主管防汛抗旱工作;项目支出主要体现在本市供水、排水和污水处理以及水利行业的管理;全市河道、堤防、湖泊、水库的组织整治;组织实施水行政执法及水政监察工作;组织建设和管理各类水务工程。

2016年全市水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践行新时期治水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牢牢抓住八水共治、人水和谐这一总体目标,创新推进水生态文明、海绵城市双试点建设,决战攻坚排涝、治污、供水三水两年计划,着力落实安全、生态、共享、法治四个关键惠民点,全力推进水务改革发展,为建设美丽宜居武汉提供坚实水务支撑。

1)未雨绸缪,全面确保防汛排涝抗旱安全。全面开展汛前隐患排查和整险加固,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完善各类防汛预案,抓好物资、通讯等保障措施,强化汛情预测和研判分析,确保安全度汛。加紧研究三峡和南水北调工程对武汉市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的影响。强化排水防涝措施,加强灌渠清淤疏浚、施工区域排水巡查执法,重点强化重要易渍水区域应急保障。抓好蓄水保水,统筹雨洪资源,做好各项抗旱工作。

2)攻坚克难,全力推进三水两年决战计划。全力以赴、加力推进三水决战计划,确保按期受益。排涝方面:确保泵站改扩建、明渠综合整治,渍水地区改造等一批项目建成受益,排水系统能力有效提升,渍水点明显缓解。开工建设一批排水项目。治污方面:实现中心城区湖泊全面截污。完成汉西等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并投入运行,推动北湖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深隧工程建设,研究制定污水系统考核办法与标准。供水方面:协调推进水厂布局调整、供水工艺提升、供水管网改造,推进老旧社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对全市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提档升级。

3)创新理念,全面推广双试点城市建设。全面协调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各项试点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武汉市水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抓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考核,强化指标约束,树立水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意识。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安全整治与水功能区管理,完善水资源实时监控与管理系统,提升水资源管理水平。强化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加强水土保持治理,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4)严守蓝线,强化夯实湖泊保护管理基础。锁定湖泊蓝线,严格落实湖泊三线一路保护规划;继续深化落实湖泊管理责任制,细化湖泊考核细则,研究制定湖长护湖长效机制;完成湖泊普查,完善一湖一档;加强湖泊巡查,建立遥感卫片执法比工作机制,确保违法填湖查处率100%;继续完善智慧湖泊平台建设;加强湖泊治理生态补偿、纳污能力研究;强化舆论引导,加大护湖爱湖宣传。

5)协调联动,不断提升堤防采砂管理水平。建立健全河道采砂督办、考核制度,督促各区切实落实责任。强化执法、巡查联动机制,发挥执法合力,确保河道采砂管理有序可控。提升河道堤防管理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促进全市堤防管理均衡向好发展。强化涉河项目审批服务及监督管理。

6)水韵共享,持续推进两江四岸江滩建设。完成汉江桥口江滩三期、汉江汉阳江滩二期、城市英雄广场、汉江沈家庙闸口至江汉一桥、长江汉阳江滩国博段及环汉口圈绿道等江滩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建设任务,继续推进武青堤堤防江滩综合改造,确保2017年全面完工。积极协调长江委、省水利厅推进三峡后续工作及拼装式防洪墙改造工程建设。

7)抢抓机遇,扎实推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继续实施农村排灌港渠整治工程,实施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和骨干泵站更新改造工程;继续推进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大力推进全市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

(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1、产出目标

1)数量考核目标

主要项目数量指标:武青堤(铁机路至武丰闸段)1.7公里堤防江滩综合整治、武昌市区堤鄂航码头至电厂闸口段1.88公里岸坡改造及环境整治、8.3公里环汉口绿道建设、长江汉阳江滩续建工程(杨泗港大桥上游端至白沙洲大桥上游端)2.12公里江滩防洪及环境综合整治、汉口江滩(长江二桥-武汉关)功能与景观提升工程、童家湖470米出险堤段加固、东西湖60公里围堤岁修、远城区500公里堤防白蚁防治、东沙湖4公里连通渠维护、横渡长江文化园布展5094.82平方米等。

2)质量考核目标

各建设项目按设计文件和规范完成,合格率100%;湖泊生态环境有效改善;保证排水设施、泵站的完好和正常运行;推广节水新技术、新工艺,节水技术达到先进水平、具有行业示范效应;水体质控合格率达到98%以上;各项水务管理工作有效运行;水务执法工作合法开展,涉水案处置率达到100%。

3)时效考核目标

2016年度。

4)成本考核目标

经批复的武汉市水务局2016年度预算金额。

    2、效果目标

    1)经济效益目标

保障区域安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提高水资源使用效率。

    2)社会效益目标

对江滩沿线进行改造,布置景观广场和休闲场所,供市民及游客休闲娱乐、提高市民生活质量;汉口绿道的建设,将带动周边地区房地产的升值及第三产业的经济发展、增加就业机会,增强社会稳定、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几率;堤防的整治、维修及防汛物资设施的维护,可确保堤防安全,确保全市安全度汛,保障区域社会发展;泵站的改造、维护,最大限度确保城市不出现严重渍水,确保服务区生活、生产秩序稳定;节水技术的推广,提高水资源使用效益;各项水务管理工作平稳有效运行,维护水资源使用秩序。

    3)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目标

改善城市环境、保土保水、美化环境、保持生态平衡,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发展。

二、项目绩效分析

    (一)项目管理情况

1、业务管理情况

项目基础资料基本齐备,保存完好,少部分项目资料整理保管比较零散、未装订成册。

对项目质量控制采取的措施: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各项目承担单位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按项目单独核算实行专款专用、专人管理,不得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并强化监督,指派专人长期对项目的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现场检查和监督,及时协调解决问题,保障了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资金的规范、安全运行。

项目验收情况:对于已完工符合验收条件的项目,严格按照验收流程执行,先由承包单位提出预验收申请,监理单位审查资料及现场预验,并组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参加预验,就存在的问题做出书面整改意见,由承包单位整改,监理单位进行复验,各相关单位提交工程档案资料,质量监督单位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2、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经费采取国库集中支付形式,严格按工程进度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并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财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项目支出预算安排:市财政局下达年初项目支出预算安排56,697.55万元,根据武财建[2016]1224号文财政局关于追加2016年市水务局部门预算支出的通知,调减本年度项目支出5,309.29万元,调整后本年度项目支出预算金额为51,388.26万元。

资金到位:截止2016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基本拨付到位。

项目完成情况:

武青堤堤防江滩综合整治工程项目预算资金5000万元已拨付至实施单位--武汉水资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水公司),因前期工作未完成,2016年项目未开工;长江汉阳江滩续建工程(杨泗港大桥上游端至白沙洲大桥上游端)项目预算支出8000万元已拨付至实施单位--碧水公司,该项目碧水公司完成支出3630万元;除前述二个项目外,其他项目均已实施完毕。

(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

    1、产出目标

1)数量考核目标。分值15分。

除武青堤(铁机路至武丰闸段)1.7公里堤防江滩综合整治由于碧水公司前期准备工作原因,导致项目在本年度未能启动;长江汉阳江滩续建工程(杨泗港大桥上游端至白沙洲大桥上游端)未能全部完成外,其他项目基本按计划完成。得12分。

    2)质量考核目标。分值15分。

已完成项目各项质量指标均达到设计或预定要求。得15分。

    3)时效考核目标。分值10分。

除上述2个项目因故未能如期执行完毕外,其他项目均在2016年完成。得9分。

    4)成本考核目标。分值10分。

2016年调整后预算支出51,388.26万元,涉及具体项目57个,除以下5个项目未完成预算资金拨付外(未完成预算拨付金额401.60万元),其他项目均已完成资金拨付。9分。

    2、效果目标

    1)经济效益目标。分值5分。

已完成项目均达到预定指标或要求。5分。

    2)社会效益目标。分值15分。

2016年度圆满完成防汛和排渍保障任务,江滩环境进一步提升,为群众提供了更多更好的休闲环境,基本完成了预定目标任务。14分。

    3)环境效益目标。分值10分。

预算项目的实施,特别是江滩防洪及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水资源保护、水环境建设等,为武汉市生态和环境改善发挥了重要作用。10分。

    4)可持续影响目标。分值10分。

已完成项目均达到预定要求,各项水务管理工作平稳运行。10分。

    5)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目标。分值10分。

社会群众对目前水环境建设、防洪排渍、江滩建设、湖泊保护等方面的满意度较过去均有大幅提高。9分。

    三、自评结论

(一)自评结论

预算申报时各项目实施内容符合城市发展需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项目承担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项目资金按项目单独核算实行专款专用、专人管理,项目现场指派专人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现场检查和监督,及时协调解决问题,保障了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资金的规范、安全运行;已完成项目均达到设定的指标、要求,全面提升了城市环境面貌,改善了城市防洪排渍能力、提高了水资源利用效率、各项水务管理工作平稳有效运行,为维护社会稳定、城市经济快速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3分。

(二)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1、主要经验

1)根据自身职能,制定年度项目目标及绩效评价指标;

2)合理的对项目进行分解落实到具体实施的二级单位;

3)建立完善的管理、监督机制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2、存在的问题

1)预算编制时,对部分项目的情况估计不足;

2)外部环境因素对项目预算完成的影响较大;

3、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在进行预算编制尽量兼顾各方面因素,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申请对预算进行调整;

2)加大项目实施的推进力度,在外部环境发生较大变化,采取有效的应对方案,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3)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管理监督,及时解决项目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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