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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0 16:07  | 

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0220107号提案的答复


武水函〔2022178号(A

市台盟: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武汉市中心城区湖泊污染防治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中心城区湖泊基本情况

武汉市列入保护名录的湖泊有166个,列入中心城区湖泊管理的有40个。2021年,全市40个中心城区湖泊,Ⅱ类水质湖泊1个,Ⅲ类水质湖泊7个,Ⅳ类水质湖泊23个,Ⅴ类水质湖泊9个,无劣Ⅴ类湖泊。38个有水功能类别的湖泊中26个达标。

二、加强湖泊规划引领

完善湖泊保护规划编制。2019—2021年,省、市、区三级开展湖泊保护规划编制工作,跨市湖泊由省水利厅组织编制,跨区湖泊由市水务局组织编制,非跨区湖泊由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并分由省、市、区政府予以批复。目前166个湖泊的保护区、控制区范围已完成划定,界定了湖泊保护范围。进一步落实河湖长制责任,2021年市区两级再次启动湖泊“一湖一策”的编制,明确湖长具体职责和工作。强化湖泊空间管控,完成梁子湖、斧头湖省级退垸(田、渔)还湖任务123736亩,实际完成退垸(田、渔)还湖131013.7亩,完成率106%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

开展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落实《长江经济带武汉市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通过园区自查、各区排查、部门核查,确定问题清单,推进全市各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水污染问题整治,推进污水管网质量和污水收集处理效能明显提升,努力实现污水应收尽收,避免工业污水直排入湖现象。

深入推进排污口溯源整治,源头控制污染排放。完成全市湖泊排口排查,组织第三方复核,提高排查精准度。印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关于全面完成湖泊排口整治的通知》,各区推进湖泊排口整治,目前基本完成。加强排口水质监测抽测,实施动态化管理,加强异常排水情形监管,确保湖泊排口整治成效。

四、加强湖泊流域水环境综合执法

加强排水许可执法工作。印发《武汉市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制度实施办法》,2021年重点排污单位排水户办证率达到96%。将建设项目作为排水户纳入排水许可管理,摸清全市涉水在建工地基本情况,抽查基坑排水在建工地。定期开展批后监管,批后监管数量不少于已办证排水户的20%;对于无证排水、不按许可要求排水、损毁穿凿堵塞排水设施、向排水设施排放泥沙浆等违法排水行为的,严肃查处。持续推进湖泊“清四乱”,坚决整治侵占、破坏湖泊行为。依法取缔“十小”企业,实施涉水“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开展流域范围内涉水工业企业环境监督执法,严厉打击超标排污、偷排偷放和不正常使用污水处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

五、严格审批涉湖建设项目

严把涉湖项目环评审批关,按照省、市湖泊保护条例,《武汉市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35)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对管网不健全或相关污染防治设施不配套可能造成污水直接排入湖泊的项目,一律实施环评限批、缓批;对新增入湖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积极支持各区开展湖泊水生态修复,高效率完成湖泊治理项目审批。先后完成了汤逊湖流域综合治理一期工程、南湖流域综合治理项目-茶山刘片区污水快速通道工程等诸多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修复工程的项目审批。

六、完善考核监督机制

持续落实水环境质量现状定期通报制度,每月通报全市河湖水环境质量状况,持续监测、通报河湖长制主要河流湖泊水质情况,有效形成压力传导;加大水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力度,印发市水污染防治“红黄旗”考核评价制度,坚持目标导向,以水质改善和年度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为依据,客观公正评价各区年度水质改善工作成效,引导各区持续加强水污染防治。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以建议为重要参考,与会办单位一道,推进相关工作落实落细,努力推进湖泊治理高水平协同发展。



武汉市水务局

2022720

主管领导:王赤兵     联系电话:82811920

经 办 人:崔慧荣       联系电话:82838326

邮政编码:43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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