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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2 08:02  | 

市水务局关于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 市方案第33项建议的整改工作销号公示


一、反馈问题

进一步压实河(湖)长制责任,加强湖泊保护和治理,推动湖泊水质改善。持续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管理,切实发挥治污效益,提升水环境质量。

二、整改目标

河湖长制措施执行全面落地见效,促进湖泊水质不断改善。进一步提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运行管理水平。

三、整改工作

(一)进一步压实河湖长责任。

持续加强和规范河湖长履职,明确各级河湖长的主要任务及工作,要求各级河湖长将水环境治理作为优先任务,突出河湖巡查问题导向,强化河湖长履职尽责。同时,不断加强考核督办,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纳入各区党委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将推进湖泊水质改善作为重点考核目标,实施季度和年度考核,定期通报河湖长巡查履职情况。定期调度督导重点整治湖泊水质提升工作,对工程进展较慢、湖泊水质波动大的相关区予以约谈,组织开展实地暗访,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交办处置。

(二)持续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管理。

近年,我市先后组织实施了北湖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汉西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三金潭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南太子湖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等污水处理厂新、改、扩建项目,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全面提升至一级A。2021年,我市新建污水收集管网212.36km,改建污水管网56.07km,共完成市级代管维护项目共54项,重点疏捞约15公里,一般维护疏捞200公里,确保了污水收集设施的高效运行。

(三)加强湖泊规划管控,推动单个湖泊保护详细规划报批。继续推进湖泊“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管控。

市、区两级按照《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和省水利厅工作部署,分级组织编制单个湖泊保护详细规划。2021年7月,全市9个跨区湖泊保护详细规划已获市政府批复。截止2022年1月,全市各区单个(非跨区)湖泊保护详细规划已完成批复。

2021年,继续推进湖泊“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管控,累计排查整改湖泊“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38个。

四、整改成效

全市河湖长制工作进一步压实,河湖管护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河湖“四乱”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根据市环委会最新水环境监测结果通报,2021年,实际开展了32个河流断面水质监测,其中,Ⅱ类水质断面14个,占43.8%;Ⅲ类水质断面13个,占40.6%;Ⅳ类水质断面4个,占12.5%;Ⅴ类水质断面1个,占3.1%。与2020年同期相比,水质好转断面9个。2021年,实际开展了164个湖泊水质监测,其中,Ⅱ类水质湖泊2个,占1.2%;Ⅲ类水质湖泊31个,占18.9%;Ⅳ类水质湖泊98个,占59.8%;Ⅴ类水质湖泊33个,占20.1%;无劣Ⅴ类湖泊。与2020年同期相比,水质好转湖泊46个。


2021年2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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