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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1 10:06  | 

市水务局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水务“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武水办发〔2022〕3号

各区(功能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各相关企业: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办监督〔2022〕159号)、《省水利厅关于在全省水利系统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鄂水利函〔2022〕281号)、《市安委会办公室 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武安办2022〕23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定于20226月在全市水务系统开展以“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任务,推动各单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水利安全生产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水务生产安全事故。通过开展教育培训、隐患曝光、问题整改、经验推广、案例警示等活动,提升水务干部职工安全素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活动内容

(一)学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各单位要深入学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省市相关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的重要意义、突出特点、部署安排、具体要求等,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全力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各单位要按照工作部署,积极组织水务系统有关人员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万里行”相关活动,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巩固提升”专题宣传活动、安全宣传“五进”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三)水务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

1.组织开展“一把手”谈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活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就“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谈心得体会(见附件1)。

2.加强“第一责任人”职责宣传。各单位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宣传片、宣传册等形式,加强对“第一责任人”7项职责宣传。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认真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积极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

3.安全生产法网络知识答题活动。组织开展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水利安全生产管理与技术为主要内容的网络答题活动(见附件2)。

4.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应急演练成果评选展示活动。请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局属相关单位、基层企业事业(包括水利工程建设、勘测、设计、施工、监理、运行管理及农村水电、水文测验等)单位,总结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应急演练相关工作成效,参加成果评选展示活动(方案见附件3)。

5.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水安将军》趣味活

动。为切实推动安全宣传“五进”,增强竞赛效果,提升趣味性,

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举办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水安将军》趣味活动(方案见附件4)。

6.安全生产万里行和安全生产江城行。“安全生产万里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2022年12月底结束。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活动,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突出重点行业领域,严查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发挥“12314”举报电话作用,鼓励大家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7.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巩固提升”专题宣传活动。今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之年。各单位要广泛组织发动干部职工加强自查自纠,深入宣传经验典型,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引导安全生产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加强研究部署,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

(二)确保实效。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把“安全生产月”宣教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相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巩固提升任务相结合,突出重点领域,解决重点问题,防止形式主义,因地制宜地开展好各项活动,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

(三)营造氛围。要丰富宣传手段,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和网站的平台作用,要拓展宣教渠道,通过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在全系统积极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各单位明确1名联络员,及时报送活动期间好的做法和视频、图片等资料,6月2日前报送联络员信息(见附件5)和活动方案,6月25日前报送总结报告和统计表(见附件6),联系人:范群,联系电话:82781543,邮箱:2303980559@qq.com


附件:

1.“一把手”谈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活动方案.doc

2.安全生产法知识网络答题活动方案.doc

3.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应急演练成果评选展示.doc

4.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水安将军趣味活动方案.doc

5.“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表.doc

6.“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doc




武汉市水务局办公室(行政审批处)

2022年6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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