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城污水主干管(B线)工程建设临时占用汤仁海部分水域许可时限准予延续许可决定书
武汉市水务局准予延续
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武水许湖泊延许〔2016〕04号
黄陂区水务局:
你局提出的延续盘龙城污水主干管(B线)工程建设临时占用汤仁海部分水域许可时限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四十条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决定如下:
一、同意施工工期延续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二、你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认真落实武水许湖泊
准许[2016]01号的要求,严格遵守延续时限,并积极配合黄陂区政府落实《湖泊保护管理责任制》相关规定和市水务执法总队对此项工程占用湖泊许可事项实施的监督管理。
如对本许可决定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湖北省水利厅或武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周 彬 联系电话:82729835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