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防办关于开展防汛抗旱准备工作大检查的通知
市防办关于开展防汛抗旱准备及
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的通知
各区(功能区)防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及工作要求,全面掌握各区防汛抗旱情况,查找风险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做好我市今年的防汛抗旱及安全生产工作工作,经研究,定于4月6日至4月14日由市防办领导带队,开展防汛抗旱准备及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组安排
由市防办领导带队分5组赴各区现场检查(分组安排详见附表)。
二、检查内容
(一)查责任落实。检查各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调整组建、防汛抗旱责任制建立落实情况。检查汛期调度运用计划(方案)、度汛方案、防洪预案、安全转移方案和抗旱预案修编及措施落实情况。
(二)查水利工程。检查排水、堤防、水库、涵闸、泵站、分蓄洪区建设等,重点督办灾后重建、水毁修复项目推进情况以及前段枯水期防汛检查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三)查蓄水保水。检查库塘蓄水情况,春耕春播供需水形势分析,抗旱水源工程及安全饮水情况等。
(四)查能力建设。检查防汛抗旱队伍机制建立,以及防汛机动抢险队、抗旱服务队、群防专防队伍培训演练等情况。检查水雨情测报、山洪预警保障,以及网络、通讯、视频系统运维状况、防汛物料储备、防汛通道状况等。
(五)查涉水项目。检查公路、铁路、桥梁、码头、管道及深基坑等涉水工程项目度汛隐患及处置措施,应急预案编制及落实情况
(六)查清障除障。检查行洪障碍及清除情况,了解对非法采砂行为监督检查和严厉打击情况。
(七)查安全生产。检查涉水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措施、隐患排查等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工程建设项目高边坡、深基坑、脚手架、模板支撑、起吊高空作业、关键结构等部位的安全管理情况。
三、检查时间
检查时间为4月6日至14日,具体时间及行程由各组自行安排。
四、其他事项
(一)各区防办要提前准备书面汇报材料。
(二)检查结束后,各组联络员要将检查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形成书面材料,于4月17日前交防汛处。
武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