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中国政府网|湖北政府网|繁体|无障碍

2024-02-18 09:02  |  武汉市水务局

武汉市2023年度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考核结果


根据《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武办文〔2017〕18号)《市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武汉市河湖长制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武河湖办〔2023〕7号)要求,市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成员单位,对全市各区2023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进行了年度考核,根据武汉市河湖长制专项审计整改要求,现将考核结果公示如下:

汉阳区、东湖高新区、江汉区、武汉开发区(汉南区)、临空港开发区(东西湖区)、江岸区、武昌区、洪山区、青山区、江夏区、硚口区、蔡甸区、黄陂区、新洲区、东湖风景区等15个区均为优秀等次(90分以上)。

序号

等次

1

汉阳区

优秀

2

东湖高新区

3

江汉区

4

武汉开发区(汉南区)

5

临空港开发区(东西湖区)

6

江岸区

7

武昌区

8

洪山区

9

青山区

10

江夏区

11

硚口区

12

蔡甸区

13

黄陂区

14

新洲区

15

东湖风景区



 已阅 0  打印   下载   关闭 
关联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