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召开全市河湖长制工作会议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近期关于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的相关要求,按照市政府副市长、市副总河湖长部署,11月15日,武汉市召开全市河湖长制工作会议。会议播放了河湖水环境暗访检查发现问题视频短片,通报了河湖长制落实及湖泊综合治理、全市河湖水质监测、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工作情况,并研究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水环境治理等工作。各区政府(管委会)及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分管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指示精神,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落实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第一总河湖长对河湖长制和林长制工作批示和市长、市总河湖长专题研究全市涉水工作各项要求,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不折不扣完成河湖长制考核各项年度任务。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环保督察、国家长江经济带警示片反馈问题等,要倒排工期推进整改,做到硬账硬结,完成年度既定销号任务;针对河湖水环境暗访检查发现问题,要立行立改,消除影响。
会议要求,各区要切实履行河湖治理管护的主体责任,要以推进中央和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为契机,持续推进水环境治理工作,实施河湖管护水平提升行动,健全完善河湖问题发现和分级分类处置机制,压实各级河湖长、职能部门、管护主体责任,推动河湖问题整改到位。各职能部门要坚决挺在河湖管护的第一线,认真履职、加强监管、严格执法,规范河湖管理秩序,并加强对具体问题的督导、跟踪和反馈;要加强部门之间、市区之间协同配合,做好工作衔接。各级河湖长及联系部门要盯着问题巡查、带着问题落实,要通过对河湖水域及陆域的全面巡查,及时发现和交办问题,并跟踪问题的解决情况;要强化协调联动,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推动全市河湖长制工作向“有能、有效”不断转变。
(转载自湖北河湖长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