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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09:09  |  湖北河湖长

河湖长制|典型案例②:斧头湖流域河湖长制工作的探索与实践


2024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

典型案例②

湖北省斧头湖流域河湖长制工作的探索与实践

创建机制破除壁垒

凝聚合力提升效能

摘  要

斧头湖是湖北省第三大湖泊,地跨武汉市江夏区和咸宁市咸安区、嘉鱼县,流域生态治理长期面临责任边界模糊、行动协调困难、污染影响叠加等跨区域治理难题。2024年,在省级湖长领导下,湖北省农业事业发展中心(系斧头湖河湖长制工作联系单位,以下称“省农业发展中心”)充分发挥“牵头、统筹、督导”职责,紧扣“区域联防联治”核心,创新构建河湖长制“7+9”工作机制体系,力推涉湖两市签订《联防联控联治机制框架协议》,通过制度性保障打破行政壁垒,压实属地主体责任,强化省直部门协同,实现了信息互通、问题联查、执法联动、行动协同。一年来,成功组织了大规模跨区域水草打捞攻坚、交叉互查整改、联合执法督查等行动,有力破解了“九龙治水”困境,推动斧头湖水质稳定提升至Ⅲ类,治理成效显著,为发挥河湖长制作用促进跨区域湖泊协同治理提供了典型经验和成功范例。

关键词

河湖长制;区域联防联治;跨区域协作;斧头湖;湖泊治理;机制创新

引  言

斧头湖的生态保护与治理成效直接关系到区域水环境与生态安全。因其流域横跨武汉、咸宁两市,涉及多个区县,长期存在治理主体多元、利益诉求复杂、行动协调困难等问题,导致污染治理碎片化、应急响应不及时、整体水质波动大。2024年,省农业发展中心通过深入调研分析,确定要扭转水质下降趋势、实现长治久清,必须在省级湖长统筹下,破除“各扫门前雪”的传统思维,探索建立高效的跨区域联防联控联治的河湖长制工作新机制,通过形成跨区域强大合力来提升河湖生态治理效能。本案例聚焦于此,系统总结斧头湖在区域联防联治方面的创新做法、显著成效与经验。

背景情况

面临跨域治理困境

斧头湖是湖北省第三大湖,位于武汉市江夏区及咸宁市咸安区、嘉鱼县三地交界处,湖泊面积161平方千米,流域面积1360平方千米。2024年前,斧头湖全年总体水质一直为Ⅳ类,不达到国家考核标准。问题长期存在的原因较多,其中亟需破解三大困境:

一是湖泊跨区,治理责任不实。武汉、咸宁两市及下属江夏区、咸安区、嘉鱼县三区县在治理责任、投入、标准上存在差异,常出现推诿扯皮和“三不管”地带。

二是问题交织,治理难度加大。上游污染影响下游,局部水域蓝藻问题易引发全域水华风险,水草疯长泛滥埋下腐败变质隐患,农业面源污染、入湖水质不佳、历史遗留问题等环境影响因素相互叠加。

三是缺乏机制,治理效率低下。缺乏常态化、制度化的跨区域协调平台和统一行动机制,导致信息共享不畅,联合执法、应急处置、联防联控效率低下。

主要做法和成效

构建“7+9”联防联控联治新格局,

实现总体水质明显向好

近两年,副省长、斧头湖省级湖长陈平同志多次深入实地巡湖问计、协调调度,主持召开斧头湖生态治理现场推进会,先后7次就河湖长制工作中的机制创建、污染溯源、水草打捞、增殖放流、水质监测、流域治理等薄弱环节做出批示。省农业发展中心紧密围绕省级湖长工作部署,认真落实批示精神和工作要求,将构建区域联防联控联治机制作为破局关键,通过系统治理和精准施策,推动斧头湖生态保护机制构建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一举遏制此前水质下降颓势,2024年斧头湖水质总体恢复至Ⅲ类,2025年第一季度达Ⅱ类,呈现逐步稳定向好态势。

(一)创新顶层设计,构建工作机制

一是省农业发展中心会同省河湖长办、生态环境、住建、水利、农业农村等省直部门和武汉、咸宁两市政府,建立包括联席会议、共享共治、督导检查、联动执法、专家指导、自查互查、问题整改在内的7项核心工作机制,为跨区域协作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协调省直相关部门和两市三区县,组建环境监测分析、城镇生活污水整治、工业废水整治、生态水位调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阶段性禁捕、渔业增殖放流、气象信息、生态治理等9个工作专班。专班打破部门界限,聚焦专业领域,确保污染溯源、水位调度、水华防控、水草打捞等关键问题得到跨区域、跨部门的及时响应和专业处置。三是协调并推动武汉、咸宁两市签订全省首个跨市域湖泊治理协议——《斧头湖流域联防联控联治机制框架协议》,明确双方在流域综合治理、生态保护、联合执法、监测预警、信息互通等方面的共同责任与协作流程,实现了从“各自为战”到“联合作战”的转变。

各项机制在建立后运行顺畅,使得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合行动成为常态,彻底改变了过去“落实靠开会、推进靠批示”的低效状态。两市关系从“互不认同、相互推脱”转变为“互相商量、协同推进”。生态环境专班牵头开展污染溯源并形成《斧头湖流域污染溯源综合报告》,为精准治污提供依据;加强水质专项监测14次,及时指导水华防控、养殖尾水监管。渔业增殖放流专班编制增殖放流方案,及时组织省斧头湖管理局和三区县放流1776万尾。阶段性禁捕专班认真开展调研指导,无序捕捞问题得到有效整改。生态水位调度专班密切关注斧头湖水位变化,调度金口泵站进行调控,确保汛期安全度汛和枯水期生态保水。生态治理专班推进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指导咸安区开展向阳湖奶牛良种场镇面积3.8万亩的整治工程。污水整治专班推进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实现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气象信息专班在关键节点发布气象快报,通过卫星遥感监测反馈水草和蓝藻生长情况,及时预报预警。

(二)压实属地责任,激发治理活力

通过省级湖长巡湖并组织召开现场会、转发落实省级湖长批示、召开联席会议、发放工作提示等方式,明确并压实武汉、咸宁两市政府及其下属区县的属地主体责任,有效实现责任界定清晰,任务布置明确,杜绝推诿扯皮。一是推动两市三区县主动开展交叉互查、联合执法。2024年,两市联合开展交叉互查专项行动,查找核实问题58个,反馈问题双向移交,及时跟进督办,实行销号管理,确保问题整改“无死角、无盲区”。两市建立生态治理定期互访互帮机制,组织跨区域联合执法督查,发现处置问题9个,分别移交对方,跟进督办,得到有效处置。二是组织开展水草打捞攻坚战。2024年4月开始斧头湖水草疯长,面对麦黄草腐败导致水质下降风险,省农业发展中心会商省生态环境厅、省气象局发出水草打捞攻坚战紧急提示,两市湖长强力督办,江夏、咸安、嘉鱼三区县打破行政界限、紧密协同配合,放弃“五一”假期,实施40天联合打捞行动,出动人员12857人次、船7243艘次、车2590辆次,打捞湖面14.17万亩、水草15.90万吨,为全湖水质稳定向好打下坚实基础。目前,治理合力空前凝聚,省级统筹、部门联动、属地落实、区域协同的治理格局基本形成。2024年两市三区县共投入6.33亿元实施生态修复,统筹近20亿元用于各类治理项目,热情高涨,力度空前。

(三)聚焦问题清单,强化闭环整改

按照河湖长制工作要求,高质量开展巡湖工作,着力强化对重点水域、主要排口、重污染源等方面检查,现场调度情况,限时督办问题整改。省农业发展中心巡湖3次,现场发现交办解决问题8个;两市三区县湖长密集巡湖,仅武汉市区两级湖长(督查长)巡查14次,发现解决问题11个;咸宁市县镇村四级湖长巡查超700余次,解决问题100多个。加强对影响斧头湖水质下降问题查找,采用“天上测、空中飞、湖中巡、岸上查”的立体化技术手段全方位彻查,加上专家研判分析,查找出急需整改的相关问题,形成9大类12个突出问题清单,移交属地整改。

在巡湖问诊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不断查找和整改问题,“一湖一策”加强湖泊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按照《湖北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对斧头湖提出的整改期限,及时调度,督促各责任单位采取有力措施,限期整改到位。会同省农业农村厅依法落实斧头湖渔业捕捞许可,打击无序捕捞;建立斧头湖流域畜禽养殖户清单;督促沿线重点规模化养殖场配备完善的粪污处理设施;指导两市三区县对水产养殖集中区域开展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会同省水利厅全面详实绘制《斧头湖流域入湖排口导图》,坚持挂图作战、追根溯源,加强涉湖问题的摸排查找,形成问题清单及时整改。

经验启示

跨区域湖泊联防联控联治是关键

(一)制度创新是核心。打破行政壁垒,必须依靠强有力的制度性安排。建立高层次、常态化的协调机制,例如7项工作机制和具有法律或行政约束力的合作协议,以及两市框架协议,是跨区域协作的基石。

(二)省级统筹是关键。在跨市域河湖治理中,省级湖长及其河湖长制工作办公室(联系单位)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导落实作用不可或缺。强有力的省级统筹能有效调动资源、明确责任、化解矛盾。

(三)压实责任是根本。清晰界定和压实属地政府的主体责任,是确保各项联防联控措施落地的根本。同时,要明确相关省直部门的监督指导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四)专业协同是保障。针对流域治理的复杂性,必须整合行业部门的专业力量,组建跨部门、跨领域的工作专班,实现精准施策和科学治理。

(五)问题导向是原则。坚持从控源截污、水草打捞、蓝藻防治等具体问题出发,通过交叉互查、联合执法等联合行动,开展问题移交、督办、整改、销号一系列闭环管理来检验和巩固协作机制,提升治理效能。

斧头湖流域联防联控联治的探索,是湖北省深化河湖长制、创新流域治理机制的重要尝试。通过破除制度壁垒、创新工作机制、压实属地责任,相关地方和单位协同发力,有效破解了跨行政区域湖泊治理的难题,显著改善了斧头湖生态环境。其“省级统筹、区域联动、专业协同、闭环管理”的经验模式,对推动跨区域河湖共治共享、建设幸福河湖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和推广价值。


(转载自湖北河湖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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