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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0 16:04  |  湖北水利微信公众号

省水利厅组织召开《湖北省河湖长制工作规定》宣贯工作座谈会


4月7日,省水利厅组织召开《湖北省河湖长制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宣传贯彻工作座谈会,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湖长制工作重要指示,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全面推进《规定》宣传贯彻工作,奋力开创我省河湖长制工作新局面。厅党组书记、厅长、省河湖长制办公室主任廖志伟出席会议并讲话,厅党组成员、总经济师熊春茂主持会议并介绍《规定》的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

长江委河湖局二级巡视员黄思平出席会议,充分肯定湖北河湖长制工作,并就下一步做好宣传贯彻工作提出建议。武汉市水务局局长、市河湖长制办公室主任郑利和通城县委书记、县总河湖长刘中英就贯彻落实工作作了发言。

会议指出,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规定》制定出台的重要意义。作为全国第一部河湖长制省级党内法规,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河湖长制工作决策部署的坚定意志,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深入推进我省河湖长制工作的坚强决心。它的制定出台,是贯彻中央治水兴水决策部署、推进河湖长制度创新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要求,加强流域综合治理、守住流域安全底线的重要保障;是解决我省河湖长制工作困难和问题、实现提档升级的重要支撑。

会议要求,要强化措施,切实推动《规定》落地见效。《规定》的制定出台,是我省实施河湖长制的重要里程碑,是推进河湖长制走深走实的重要一步,但更为关键在于将《规定》切实付诸实施。要深入宣传发动,优化宣传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地广泛深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完善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完善河湖长履职制度、“河湖长+检察长+警长”制度、工作考核制度,健全以《规定》为核心的河湖管护法规体系;要强化实施保障,强化组织领导保障、机制保障、素质保障、监督保障,切实加强对河湖长制工作的领导,健全工作组织领导体系。

会议强调,要乘势而上,奋力开创河湖长制工作新局面。抓住《规定》出台的有利契机,全面推进河湖长制走深走实,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河湖长制工作。要着力强化河湖长制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河湖长制联席会议制度、河湖长述职制度,强化联席会议联络员制度;要持续加强河湖管护能力建设,优化完善河湖长制信息系统,推进智慧河湖应用提升工程,构建河湖管理数字化场景,服务支撑河湖长高效履职;要全力打造幸福安澜河湖,提请发布第7号省河湖长令,围绕“幸福安澜河湖共同缔造”主题开展新一轮碧水保卫战行动,助力美丽乡村建设,推进水利风景区高质量发展;要积极加强河湖治理保护宣传,持续推进河湖长制进党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活动,协调主流媒体加大河湖保护宣传力度,讲好荆楚水文化故事;要开展河湖长制课题研究,推动河湖治理保护新技术研发应用,以科技创新赋能河湖管护。


(转载自湖北水利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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