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电视台:严格执法不松懈 温情服务暖人心
武汉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水务招标办),作为全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相关日常工作由武汉市水务规费征收管理处(武汉市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对于全市水务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的违法行为,市水务招标办一贯是坚持“有案必查、违法必究”。
在近期的日常监管工作中,市水务招标办发现有两家企业在参与市级某水务工程项目投标时,出现“上传资格预审文件IP地址相同”的情况、涉嫌围标串标。在市交易监督管理局技术支持下,市水务招标办联合市水务执法总队按照相关程序,对这两家涉事企业进行立案调查,开展证据收集以及调查询问相关经办人等工作,同时还组织邀请有关专家、律师对案件情况进行指导分析。经过全面调查、多方合议,最终认定这两家企业围标串标的行为成立。在调查证据面前,两家涉事企业对调查结果予以接受并积极配合整改。
市水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湖北省关于《持续深化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措施》等工作要求,对两家企业作出了不予处罚的决定,但对其直接责任人及相关领导进行了约谈教育并形成约谈笔录备案。两家企业均表示在以后的工作中一定学法守法,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市场交易活动。由于发现及时,这两家企业均没有通过资格预审,因此没有对后续的招投标程序造成更加严重的实质性后果。
市水务招标办作为招投标监管部门,始终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行使监管权利,严格执法。同时根据省、市各级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在确保全市水务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的合法、合规、有序开展的前提下,不断增强服务观念、创新监管方式、强化信用监管,尽可能的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方主体打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转载自武汉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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