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武汉经开区全面推行“排水许可”告知承诺制
“从递交资料到取得排水许可证只需短短十几分钟,而且还少交了两个报告,让我们省时省力!”近日,武汉经开区某家商铺老板章先生拿到排水许可证后欣喜地说。据悉,这是《武汉市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实施后,武汉经开区发出的首张“承诺制”排水许可证。
章先生说,此前商铺申办排水许可证,提交竣工报告和水质检测报告后,工作人员到门店现场踏勘合格后才能领证,最快也得一两天,而且两个报告也要耗费一个月时间。现在只需在提交材料,签两份承诺书,当场就能领证。
目前,武汉经开区全面推行“排水许可”告知承诺制度,不仅个体工商户受益,工程建设项目也同样适用。建设项目方提交相关材料,工作人员现场踏勘后几个小时就能拿到排水许可证。据了解,以往申请人申请排水许可证,《排水隐蔽工程竣工报告》和《排水水质符合相关标准的检测报告》为必要材料,《排水隐蔽工程竣工报告》需要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勘察单位五方责任主体共同出具,从资料准备到现场验收通过至少一个月。而《排水水质符合相关标准的检测报告》需要有水质检测资质机构出具,从水样抽取到出具检测报告至少一周。对申请人来说,耗时耗力。“排水许可”告知承诺制推行后,未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可以用告知承诺代替上述两项报告,转前置申报材料为后续监管措施,在其他材料齐全的前提下,先行申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武汉经开区水务和湖泊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告知承诺制并非简单的“一诺了之”,须许可、审批、监管、执法“一盘棋”联动。为营造更优的“安商”环境,该局将结合排水户分级分类情况,扎实开展排水户摸排和日常监管工作,持续完善批后监管制度,通过“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方式,对排放污水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让审批与监管“无缝衔接”。
(转载自长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