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中国政府网|湖北政府网|繁体|无障碍

2024-07-10 17: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湖北发布

科普丨汛期未过,仍需谨惕!这些知识请牢记→


全面进入主汛期以来

一些地方降雨量大、持续时间长

部分地区发生洪涝和地质灾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第十八条规定

山洪、泥石流易发地区

当地有关部门应当

指定预防监测员及时监测

雨季到来之前

当地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应当

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安全检查

对险情征兆明显的地区

应当及时把群众撤离险区

当遭遇灾害

严重威胁区域内的人员

需要临时性撤离时

应该怎么做?

 收到转移指令的人员,应当服从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统一组织安排,积极配合,主动转移避险。

● 对人员已经全部转移的危险区域,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采取设置警戒线等措施,并实行24小时动态巡逻巡查。

 险情解除前,严禁转移避险人员擅自返回撤岀区域或者其他危险区域。

 险情解除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对村庄及房屋受损情况组织核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组织被转移人员返回,并依法做好灾后安置工作。

7月8日

武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发布最新通知

武汉市防汛应急响应等级

已由Ⅲ级调整为Ⅳ级

长江汉口站水位

退出警戒水位

但当前武汉市仍处于主汛期

江河水位仍较高

堤防长时间高水位浸泡

易发生险情

需要加强防范

防灾避险

请记住“十不要”

↓↓↓


(转载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湖北发布)


 已阅 0  打印   下载   关闭 
关联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