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区2023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 建设占用湖泊批前公示
按照《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关于占用湖泊审批的要求,现将江夏区2023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建设占用梁子湖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江夏区2023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
二、项目建设地点:武汉市江夏区五里界街道梁子湖
三、项目申请单位: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五里界街道办事处
四、项目涉湖概况:江夏区2023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五里界街道熏衣二路Y965)施工建设,需占用湖泊水域。
五、拟审批内容:经审查,拟同意江夏区2023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五里界街道熏衣二路Y965)建设,工程永久占用梁子湖湖泊蓝线内水域面积约19916.3平方米,还湖补偿面积为20262.6平方米;临时占用梁子湖湖泊蓝线内水域面积约27147平方米。工程计划至2025年12月完工。
六、公示日期:2025年6月11日-2025年6月20日(10天)
七、公示反映方式:在公示期间,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审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的,可书面向武汉市水务局反映。
传真电话:027-65770121(传真请注明“占湖公示”字样)
联系地址:信件寄往“武汉市江岸区汉口沿江大道211号武汉市水务局收”(请注明“占湖公示”字样),邮编:430000
为便于核实,反映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我局将予以保密。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