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JY20250297号建议的答复
刘晓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河湖长巡河APP使用意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对于我市夯实河湖长制责任体系、推进河湖长制工作提质增效具有积极意义,有利于将压实河湖长责任与为基层减负有效结合。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建议案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该建议由我局主办,市数据局会办。
2018年7月,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武汉市深化河湖长制推进“三长联动”工作方案》,构建官方河湖长、民间河湖长、数据河湖长联动机制。按照武汉市“数据河湖长”建设工作方案,我市于2020年搭建起武汉市河湖长制综合服务平台,多模块服务河湖长制业务工作,支持各级河湖长在移动终端使用巡查APP。根据湖北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工作部署,自2023年5月1日起,我市河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纳入全省统一管理,市、区河湖长制办公室使用“湖北河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处理业务工作,各级河湖长使用“湖北河湖长”巡查APP。为深入推进河湖长制,进一步规范全省各级河湖长巡查履职,切实减轻基层负担,2024年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河湖长巡查履职的通知》(鄂河办发〔2024〕10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基层河湖长巡查履职工作要求的通知》,要求规范河湖长履职,突出问题导向提升履职效能,下强制要求下载巡河APP、不强制要求打卡拍照、不设置积分排名、不强制要求记录台账,对巡查频次不搞层层加码,切实为基层河湖长减负。我局按照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压实河湖长巡查履职责任,切实做好为基层减负“后半篇文章”。
一、强化河湖长巡查履职
严格执行《湖北省河湖长制工作规定》及我市实施细则,督促各级河湖长定期开展河湖巡查,动态掌握河湖情况,协调推动解决责任河湖治理管护问题。落实“一流域一策”“一河(湖)一策”要求,分流域制定河湖长制年度任务清单,发挥各级河湖长及联系部门督导作用,推动年度任务落实落地。强化河湖长制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河湖问题解决率作为重要指标,以发现及解决河湖问题作为各区河湖长制工作成效评价依据。
二、优化河湖长信息系统
协调省河湖长制办公室优化河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立足我市实施流域河湖长制改革特点,将流域统一管理与区域分级管理有效结合,完善系统功能,有效改善了登陆延时、系统闪退等技术问题,把巡查APP作为便捷式辅助巡查工作供各级河湖长选择使用。多次邀请省河湖长制办公室负责人员及系统开展团队开展线上、线下培训答疑,让更多河湖长熟练操作使用巡查APP,获得广泛认可;整合河湖监控视频、无人机、遥感卫星等各类感知数据,辅助各级河湖长精准发现问题,不断提高履职水平。
三、简化河湖长巡查流程
鼓励各级河湖长利用湖北省河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及巡查APP动态掌握责任河湖水质水量情况及存在问题,不强制要求下载巡查APP,不强制要求打卡拍照,不设置积分排名,对巡查时长不做强制要求,在巡查APP中取消巡查轨迹和巡查时长限制,各级河湖长可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开展有效巡查。
四、实化河湖长巡查录入
对各级河湖长巡查记录方式不作统一要求,不强制要求记录台账,支持台账记录与系统录入、APP录入等多种记录方式,避免重复录入。构建基于信息系统的数据共享机制,实现河湖问题发现、处置等环节线上流转、闭环管理。
下一步,我局将深入落实2025年全省总河湖长暨总林长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部署,坚决扛起治水政治责任,压紧压实各级河湖长工作责任,严格督查考核,强化科技支撑和数据赋能,提升河湖管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推动重点工作落实落地,加快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典范。
武汉市水务局
2025年6月13日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097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