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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 16:07  |  武汉市水务局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50529号提案的答复


万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武汉市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提案对于我市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加强开源节流缓解结构性水荒,减排降污提升水环境质量,循环利用促进工业企业降本增效,推动绿色转型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借鉴意义。我局会同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武汉市城管执法委等部门,对照提案内容全面梳理相关工作现状,积极谋划后续工作举措,确保建议事项落地实施。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武汉市高度重视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工作,系统推进三金潭、龙王嘴等污水处理厂和铁路桥地下净化水厂尾水用于黄孝河、巡司河等生态补水,黄浦路、二郎庙污水处理厂尾水用于武汉江滩绿化清洁、洗车,三金潭、前川污水处理厂尾水分别用于东西湖、黄陂等部分道路清扫作业等,再生水利用率从2023年的30.52%,提高到2024年的32.07%,2025年上半年进一步提升至36.75%。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积极申报并成功入选全国试点城市

2024年3月,生态环境部等4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公布第二批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名单,共涉及19个城市,武汉市成功入选。2024年7月,国家发改委等3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再生水利用重点城市名单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4〕601号),公布了全国50个再生水利用重点城市名单,武汉市成功入选,为湖北省唯一入选城市。

(二)开展再生水利用调查研究

2024年10月,武汉市水务局分管领导带队,组织武汉市发改委、武汉市财政局等市直相关部门,青山区、东湖高新区等区水务部门,武汉市规划院等规划研究机构,武汉控股公司、武汉市排水公司等再生水利用相关企业近20人,赴成都、重庆、贵阳等地调研了再生水利用等工作,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工作经验。青山区水务部门围绕规划、生态补水调度方案和综合效益分析等方面谋划了3项科研课题,在省住建厅完成了2项科技项目立项,并在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2项地方标准立项,初步形成了生态补水调度方案;组织相关单位对国内外再生水利用发展的政策进行研究,结合外出实地考察情况和区内重点用水企业需求,提出激励政策建议。

(三)编制全市再生水利用专项规划

组织开展《武汉市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专项规划(2024—2035年)》编制工作,由武汉市规划院、武汉市水科院、中国市政西北院组成联合编制单位,系统规划全市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途径及项目建设,鼓励引导各区及污水处理企业加强与高用水企业开展再生水利用合作,研究相关支持、引导政策。2024年11月召开专项规划中间成果专家咨询会,2025年6月召开专项规划编制推进会,目前按照会议研究意见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内容,计划2025年10月份上报市政府常务会审议。

(四)研究出台尾水再生利用地方标准

为落实试点城市相关工作要求,推进再生水利用,我市组织编制了《城市污水处理与再生利用水质分级导则》,并于2024年11月正式发布。《导则》规定了武汉市城市污水处理出水与再生利用的水质要求和监测要求,以及文件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弥补了国内污水处理再生利用地方标准的空白。

(五)推进再生水利用基础设施规划建设

为贯彻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战略部署,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保障再生水利用设施用地空间,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在武汉市统一规划管理用图中已控制污水处理厂及再生水厂共35处,总控制用地面积约66304公顷。同时,为加快推进再生水设施及管网工程建设,支持项目规划许可和建设前期工作。已批复再生水厂和再生管网工程的修建性规划11项,已开展再生水相关设施工程许可6项,已纳入武汉市2025年度城乡建设项目清单(武自然资建发〔2025〕11号文)新开工项目3项。

(六)扩大再生水利用规模范围

利用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开展了一系列再生水利用项目,例如三金潭、龙王嘴等污水处理厂和铁路桥地下净化水厂尾水用于黄孝河、巡司河等生态补水;黄浦路、二郎庙污水处理厂尾水用于武汉江滩绿化清洁、洗车等;三金潭、前川污水处理厂尾水用于道路清扫作业等。2023年启动的青山北湖流域再生水利用工程(一期)项目,利用北湖污水处理厂尾水提供给青山区工业企业使用,武钢、中韩石化等重点工业企业逐步使用集中处理的再生水替代工业用水,形成武汉市工业用水配置新格局。武汉市现有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利用项目100余项,基本覆盖工业企业、宾馆饭店、居民小区、机关、学校等主要用水行业。

(七)加大再生水利用宣传力度

积极对接上级主管部门和湖北日报、长江日报、武汉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展再生水利用项目宣传,目前已报道相关新闻20余篇。通过传统新闻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途径宣传再生水利用建设理念和成果,普及再生水利用的生态价值和社会价值,提高企业、公众对再生水利用的认知度和认可度。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争取资金支持,拓展再生水投融资渠道

持续加强与发改、财政、生态环境等部门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国家推进再生水利用重点城市补助、超长期国债、大规模设备更新、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等财政资金统筹支持再生水利用项目建设。发挥好财政资金引导的撬动作用,积极拓展再生水项目投融资渠道,发挥政府专项债券对符合条件再生水项目的支持作用,引导鼓励金融资金和社会资本投入再生水利用。

(二)建立价格体系,激发再生利用市场潜力

充分考虑再生水成本变化、不同使用者承受能力以及政府财政能力等多方面因素,与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等征收政策相衔接,根据再生水不同用途,指导企业合理制定再生水价格,鼓励用户在不浪费水资源的前提下优先使用再生水。

(三)健全体制机制,畅通污水再生利用渠道

制定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加强再生水利用管理,结合武汉实际,打破管理壁垒,解决水体目标水质、现状水质与再生水补水水质之间的矛盾,畅通再生水用于河湖港渠生态补水政策渠道,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建立再生水利用联动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园林、城管、城建等部门合力,就近将在城镇污水处理厂符合水质要求的再生水用于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及车辆冲洗等领域,提升市政杂用使用再生水比例。严格控制工业园区以及火电、石化、钢铁、造纸、印染等高耗水项目新鲜水取用量,加大工业用水优先使用再生水管理力度,推动工业冷却循环、锅炉、冲渣、工业园区及企业绿化等用水环节充分利用再生水。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水务工作的关心,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我市水务事业的建设和发展。



武汉市水务局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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