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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4 16:07  |  武汉市水务局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50689号提案的答复


洪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湖泊水生态环境治理,有效保护湿地生物多样性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组织区域水污染源排查、探索绿色转型可持续发展道路、加强湿地生物多样性监测及基础研究等3个方面的建议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同时具备较强可实施性,对我市湖泊保护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我们在工作中已予以采纳并结合实际正在继续积极推进。

一、总体情况

全市列入湖泊保护名录的湖泊有166个,近年来通过持续治理,湖泊水质恶化势头得到遏制并逐年趋好,2024年全市166个湖泊水质稳中有升:优良水质湖泊51个(II类4个、III类47个)、占比30.7%,IV类水质湖泊91个、占比54.8%,V类水质湖泊24个、占比14.5%,连续四年保持劣V类湖泊全面“清零”。63个有水环境功能区类别的湖泊中,43个湖泊达标,达标率较2023年增加3.2%。

二、相关工作推进情况

(一)系统推进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

一是开展排污口溯源整治。深入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印发年度重点工作清单,召开全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暨重要河流重点湖库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会议,对全市年度整治任务进行部署。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原则,全市大力推进排污口整治工作,提前一年完成工作目标。开展湖泊排口整治攻坚行动,梳理湖泊排口清单,督促各区强化整改和日常巡查、水质监测。

二是稳步提升污水治理能力。持续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前,我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共计32座,处理能力共计542万吨/日,污水集中处理率98%以上。在开展传统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的同时,探索推进溢流污染治理设施建设。目前,我市累计建成投运溢流污染调蓄池41座、调蓄能力130万方,处置设施5座、处置能力115.3万方/日,解决水体溢流污染效果显著。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按照“分区、分类、分级、分期”要求,因地制宜,科学选取纳管、集中或相对集中处理、资源化利用、管控等模式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逐年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入湖污染物总量得到有效削减。

三是深入推进面源污染治理。推进建成区、建设区的海绵城市建设,2024年全市建成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规划目标要求。进一步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农药减量控害。开展标准化养殖示范创建、绿色“种养结合”模式,全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部省要求,稳定在80%以上。开展养殖尾水治理和水产健康养殖培训,完成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养殖尾水治理面积。强化湖泊周边农村厕所建改工作。面源污染防治力度不断增强,源头削减助推湖泊水体提升。

四是强化生态修复。分级编制并批复了44个重点湖泊的“一湖一方案”,明确了阶段性目标、任务,着力促进岸线湿地植被和底栖生物恢复。持续推进湿地生态修复,2024年完成上涉湖、涨渡湖、草湖等湿地自然保护区退渔还湿6.6万亩,并编制了《武汉市退渔还湿生态修复技术指南(试行)》指导实践。

五是强化联防联控。制定多部门水环境质量专项督导工作方案,加大涉水企业执法监管,提高了流域内源头监管效率。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构建“监测发现、问题移交、核实处理”的工作机制,针对问题督导各相关区立行立改。截至目前,我市5个湿地自然保护区没有出现上级部门认定的重点问题。建立自然保护地联合监管机制,形成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日常巡查的协作态势,并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战、“林长制”的重点工作予以推进。

(二)探索绿色转型与可持续利用

一是积极实践生态价值转化。依托我市丰富的湖泊湿地资源,相继建成了东湖绿道三期、湿地上的武汉动物园等优质项目,湖泊湿地成为市民休闲娱乐的重要去处。同时,着力开发湿地科普研学、观鸟等绿色旅游产品,打造自然教育基地,并努力为相关区域农民转产转业提供机会。

二是高频次开展生态保护科普宣教活动。全年依托湿地科普馆、湿地学校等科普宣教阵地,我市相关职能部门联合社会组织共同开展“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湿地保护宣传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及候鸟保护等系列科普宣教活动,全年累计600余场次,覆盖人群20余万人次。

(三)强化监测与科研支撑

一是持续加强湿地生物多样性监测。完成2024年度全口径湿地动态监测,湿地面积总量稳定。对13处湿地自然保护地和3处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实现全方位监管,监测总面积近4万公顷。组织完成2024年度重点区域鸟类监测和越冬水鸟同步调查,全市野生鸟类调查监测点位从93个增至146个,鸟类记录增至474种,越冬候鸟达26万余只,创历史新高。

二是深入实施湿地科研。申报成立了城市湿地保护与发展国家创新联盟(筹)、东亚—澳大利西亚候鸟迁徙研究中心武汉分中心等2个科研平台,持续开展城市湿地分级分类、湿地碳汇等科学研究,做好旗舰鸟类物种监测,协同推进课题联合攻关,为湿地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协同相关部门,全力推进重点湖泊综合治理,坚持系统治理、分类施策,持续推进排污口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等各方面工作。同时着力实施重要湿地生态修复,加快实施沉湖、安山、杜公湖等自然保护地内湿地生态修复项目,全面提升湖泊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武汉市水务局

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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