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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09:06  |  武汉市水务局

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一些地方虚报进水浓度数据”问题(省序号33) 整改情况的公示


一、反馈问题

一些地方虚报进水浓度数据。(省序号33)

二、整改目标和措施

(一)整改目标: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增强相关责任主体守法意识,完善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监督体系,提升自行监测水平和质量,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科学性。

(二)整改措施:在全市组织开展污水处理厂水质检测监测培训,强化污水处理厂实验室监管。加强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现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水质检测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弄虚作假的依法依规严格处罚。对污水处理设施水质监测的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整改目标完成情况:通过开展污水处理厂水质检测监测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相关责任主体守法意识进一步增强,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监督体系和制度进一步完善,自行监测水平和质量明显提高,持续保障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科学性,达到了整改目标要求。

(二)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组织开展水质检测监测业务培训。4月15日,市水务局在北湖污水处理厂组织开展了全市城市和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水质检测暨安全生产培训。全市各区(含功能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市级平台公司、市级相关PPP项目公司、城市和乡镇污水收集处理企业共计140余人参加培训,举一反三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一些地方虚报进水浓度数据”问题整改要求,规范城市和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水质检测监测管理,提升自行监测水平和质量。

2.强化水质检测监测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梳理污水处理厂水质检测监测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组织各区、各市管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培训,进一步强化全市生活污水处理行业相关管理和从业人员尊法守法意识。

3.加强实验室监督检查。4月18日—23日,市水务局组织对全市市管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检测管理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强化污水处理厂实验室监管,共发现市排水公司所属污水处理厂运行数据登记表不规范等问题4个,黄金口污水处理厂运营情况记录表有人员签字漏签情况等问题5个,未发现虚报进水浓度数据的问题,其他能立行立改的问题现场督促整改。同时要求各相关区对区管城市和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污水处理设施水质监测典型问题及时向市水务局报告。经查,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均未发现污水处理厂虚报进水浓度数据等问题。

4.通报整改突出问题。4月25日—30日,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检测管理等情况监督检查发现的精细化管理方面的问题进行通报。4月30日,相关整改责任单位均完成问题整改,持续规范污水处理厂水质检测监测管理。

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5年624日至77,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水务局反映,联系电话:02782843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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