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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4:04  |  武汉市水务局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 (省序号11)验收公示


一、反馈问题

武汉和润物流码头一期工程位于长江岸线保护区,武汉市未将其纳入清查整改范围,反而默许在2019年后继续建设,进一步侵占岸线260米。

二、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

(一)整改目标:2025年2月底前,梳理提交武汉和润物流码头相关资料,函请省直相关单位按照国家“三区三线”最新管控要求和国务院发布的长江经济带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等进行复核。2026年6月底前,根据省直相关单位出具的核查意见,提出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措施。

(二)整改措施:

1.收集整理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的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工作中,武汉和润物流码头的整改意见及相关情况;

2.配合牵头单位制定和润物流码头问题整改措施;

3.督促指导辖区水行政主管落实整改措施涉水务工作。

三、整改完成情况

目标完成情况:和润物流码头涉河建设内容符合批复要求。

措施完成情况:

1.收集整理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的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工作中,武汉和润物流码头的整改意见及相关情况,并向市交通局提交相关资料;

2.根据省直相关单位出具的核查意见,配合市交通运输局制定了和润物流码头问题整改措施;

3.按照整改措施,组织经开区水务和湖泊局、武汉市城市防洪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对照长许可〔2012〕157号、鄂水许可〔2013〕372号等相关文件,复核了和润物流码头涉河建设内容,未发现批建不符情况。

现将该项任务的整改情况面对社会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6年4月24日至5月11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7-82772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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