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水务局专项检查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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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法规依据 |
检查对象 |
专项检查次数 |
检查 周期 |
不适合随机抽查的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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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纳入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的节约用水日常监督检查 |
《节约用水条例》《湖北省节约用水条例》《武汉市城市节约用水条例》等 |
纳入名录的市级及以上重点监控用水单位。 |
不超过 1次 |
每三年 |
按照水利部加强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监管要求,每三年完成一次全覆盖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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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对严重超计划用水单位的监督和指导 |
《节约用水条例》《湖北省节约用水条例》《武汉市城市节约用水条例》《湖北省计划用水管理办法》等 |
对于因浪费用水原因导致季度超计划用水50%以上的,或者年实际用水量超过年计划用水总量30%以上的用水单位。 |
不超过 1次 |
每年 |
检查对象浪费用水情况随机出现,不适合双随机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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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节水“三同时”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节约用水条例》《湖北省节约用水条例》《武汉市城市节约用水条例》等 |
对管辖区域内单体建筑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改、扩建建设项目。 |
不超过 1次 |
每年 |
建设项目动态变化,不适合双随机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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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对用水器具销售市场的节水检查 |
《水效标识管理办法》《湖北省节约用水条例》《武汉市城市节约用水条例》等 |
对大型用水器具销售市场 |
抽查2次 |
每年 |
市场监管部门主导,水务部门参与联合执法。 |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097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