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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3 09:07  |  武汉市水务局

网友留言【其它 意见建议】公司提交用水调整申请表遇到困难


留言时间】2020-06-11 08:05:41 

【留言内容】(问题来源:处级干部联系服务规上企业平台)我公司收到市计划用水办发来2020年度非居民用水用户计划告之书,计划量低于2019年度实际使用量,现按要求向相关部门提交用水调整申请表,增加2020年度用水计划量,但需提交,(此项需一笔不小费用),由于今年疫情影响,导致现金流出现严重不足,能否借助此平台协调相关部门延缓或不提交此项材料即可办理计划用水调整.为感!


【回复单位】节水办

【回复时间】2020-06-18 09:23:58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
   武汉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办公室根据《武汉市城市节约用水条例》相关规定,每年11月1日前下达非居民用水户次年度用水计划,并安排了90日的公示期。你单位未在公示期内对用水计划提出异议。如你单位认为原核定的用水计划不能满足本单位的正常合理用水,请提出相关佐证资料,我办将在核实后,重新核定你单位用水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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