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问题反映 建设管理) 水土保持监测
【留言时间】2021-06-15 15:03:30
【留言内容】新建房屋建筑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是否是必须工作?如果是,是哪项审批工作的必要申请文件?请相关主管部门解惑,谢谢
【回复单位】水利水保处
【回复时间】2021-06-21 15:54:09
【回复内容】网友: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经与您电话沟通,对您咨询的问题,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问题一、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湖北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鄂水利规〔2020〕1号)有关规定,您咨询项目属于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项目,应当在开工前自行或委托具有相应技术能力的机构依法开展水土保持监测。 问题二、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 〔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是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的必要条件。 同时督促经开区(汉南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宣传,弘扬“店小二”精神,上门做好政策宣传和服务。并将《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文件汇编》通过QQ邮箱转发您学习,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