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水务局关于《<武汉市府澴河流域保护条例>》设定的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武汉市府澴河流域保护条例》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按照《武汉市行政裁量权基准管理规定》等规定,武汉市水务局组织起草了《<武汉市府澴河流域保护条例>设定的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拟以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印发,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19日。
通讯地址:武汉市水务局(武汉市汉口沿江大道211号)
联系人:陈锋 电话:027-82811920,13307183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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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武汉市府澴河流域保护条例》设定的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docx